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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抱怨處理程序

  • 發佈時間:108-05-09

公告日期:2019/05/09

  1. 抱怨者應以傳真(06-2392701)、電子郵件(firelab@abri.gov.tw)、信函或其他書面方式(71150臺南市歸仁區六甲里中正南路一段2502號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向本實驗中心提出,同時並告知姓名、所屬之機關名稱(若有時)、抱怨對象、抱怨內容,以及可使本實驗中心回應抱怨案的聯絡方式(如電子郵件信箱、郵政地址、電話等);匿名或口頭方式提出抱怨或抱怨未附理由或相關證明者,本實驗中心不予受理。
  2. 本實驗中心接獲抱怨者提出抱怨案件後,於完成確認該抱怨案件資訊是否符合前述第1點要求,並通知抱怨者辦理情形。
  3. 本實驗中心確認抱怨案之有效性後,將通知抱怨者已受理其抱怨案。
  4. 本實驗中心將於抱怨案完成調查後,並回復抱怨者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