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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材料實驗中心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複查

一、本中心103年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作業,係委請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辦理,業於103年12月24日經臺北市建築師公會書面查核合格,並頒發「公共安全自主管理檢查合格標章」,有效期限自103年12月24日至105年12月31日。本次由臺北市政府委請臺北市建築師公會進行複查。
二、本次由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另案於104年1月15日抽查,並就「防火避難設施類」及「設備安全類」進行複查,查核結果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