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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營建署「研商私有建築物耐震性能評估補強推動先行計畫(草案)」會議

 

一、營建署為推動既有建築物之耐震評估及補強對策,擬於現有法令制度、現有資源下,採鼓勵、半強制方式推動民眾改善私有建築物耐震能力,進行評估與補強,爰研擬「私有建築物耐震性能評估補強推動先行計畫」(草案),並邀集相關單位於4 20 日召開會議研商。

二、營建署認為,公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推動成果,其相關機制及技術已成熟且為工程產業界熟悉,應可推廣至私有建築物進行評估補強作業。其執行策略及方法規劃如下:

()住宅類建築:

1.補助辦理住宅耐震評估

2.輔導耐震能力不足之住宅進行整建維護補強或拆除重建

()私有特定用途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1.86 5 1 日前取得建造執照之單一產權大型建築物為優先推動對象。

2.研修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於檢查項目增列耐震評估報告。

3.協調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建管機關協助列管及督促營業人辦理耐震評估補強。

4.研修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於檢討項目增列耐震能力評估報告,經評估為高風險之建築物應經補強後始得變                           更使用。

5.建置私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資訊系統。

三、為推動私有建築物之耐震評估及補強,營建署擬以2 年之先行計畫進行社會溝通,並瞭解接受程度後,再檢討後續推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