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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酒吧類場所大清查 建管合格率34.9% 消防合格率78.3%

內政部新聞發佈

2011-04-26 19:30 PM 發言人室

台中夜店大火奪去9條人命,震驚社會。為了進一步掌握國內類似酒吧等營業場所的建築及消防安全,內政部在一個月前曾發文各地方政府針對轄區內酒吧等場所進行全面清查。清查結果顯示,營建管理的安檢合格率為34.9%,消防管理的安檢合格率則為78.3%。

部長江宜樺表示,將要求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硬起來」,對於未完成清查工作的地方政府,要持續進行各項清查作業;若查有不合格業者,可依建管及消防等相關法規要求限期改善或處以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可以採取斷水斷電、拆除違建等強制手段。

內政部在3月7日即函請各地方政府建管單位及消防局在一個月內清查轄區內類似酒吧等場所建築安全及消防安全。這一波全國清查行動自3月7日至4月6日,持續進行了一個月,針對各地方類似酒吧等場所,包括酒家、酒吧、酒廊、PUB、KTV、MTV、舞廳、夜總會、俱樂部等場所進行安全檢查作業,主要清查項目包括營建管理及消防管理兩部分。

內政部表示,在營建管理部分,檢查項目包括檢查土地使用管制之容許使用項目、變更使用類組、避難層出入口、直通樓梯淨寬度、內部裝修材料、違章建築(含挑空、夾層)等六項。營建管理的清查結果顯示,在實際檢查場所1,647家中,其中合格場所有575家,不合格場所則有1,072家,合格率僅34.9%。

在消防管理部分,檢查項目包括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防焰物品、防火管理等四項。此次全國清查實際檢查場所為3,634家,其中合格場所有2,845家,不合格場所則有789家,合格率78.3%。

內政部指出,根據各直轄市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回報轄區內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之結果,在不合格的項目中,多以「掛羊頭賣狗肉」的情況居多,也就是建築物的使用現況與使用執照核准之用途不符,例如原申請核准供作飲料店使用,而實際做為酒吧或飲酒店等。另外,建築物的防火避難設施,如出入口寬度、樓梯寬度、室內裝修材料等不符規定者也不在少數。

內政部表示,本次安全檢查的結果已經在今日公告上網,民眾不僅可以在內政部消防署網站看到全國二十二縣市安全檢查的統計結果,而且可以看到每一個被檢查場所的名稱及地址,以及合格與不合格的註記。針對未通過公共安全檢查不合格的場所,內政部未來將依「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取締執行要點」規定,責成地方主管建築機關應於不合格場所入口明顯處張貼不合格標誌供民眾識別。

江部長表示,內政部除了在消防署網站上公布全國各地清查酒吧類等場所的安全檢查結果,為了進一步督導各地方政府落實執行這一波的清查結果,目前已由中央相關單位會同當地政府組成專案小組,於近日內再次抽查各地方政府的清查成果是否確實。內政部也將進一步比對中央抽查與地方清查結果的相符情況,再公布兩者之間的相符率,凡是相符率較高的地方政府,就表示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凡是相符率較低者,就表示地方稽查人員放水。江部長期望能夠藉由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共同做好夜店公共安全把關的工作,維護民眾休閒娛樂時的安全。

 

 

聯 絡 人 : 林冠正科長
聯絡電話: 02-89114119#6432
發稿單位: 消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