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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防疫,目前本中心演講廳暫停租借,敬請見諒。
場地使用注意事項:

本中心演講廳最多可容納80人。
 
本中心得派員監督租借場地之使用情形,申請單位應接受本中心人員之督導。

租借場地之原有設備與器材,申請單位需維持其原有運作模式,未經本中心同意,不得任意更改或搭接電路。如有加設額外裝置,不得損及本中心設備,必要時自備發電機。

租借本中心場地,若有停放車輛需求,應另外收費,申請單位需派員指揮;本中心建築物周圍通道不得停放車輛。

場地使用後,申請單位需負責清潔維護工作,並回復該場地至原有狀態;若有設施損壞或財物損失,申請單位需負全額賠償責任。

活動期間,申請單位需負責參加活動人員之安全。

場地租借洽詢電話:02-29310686分機1325;傳真:02-29310656。

演講廳環境

 
演講廳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