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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質粗細碎機
木質粗細碎機
性能:
1. 形式:迴旋刀與固定刀式
2. 動力:30 H P以上
3. 處理量:600kg/h以上
4. 進料口:530*300 mm
5. 刀質:SKH-2或 SKH-3鋼材
6. 迴旋刀數:6 支以上
7. 固定刀數:4 支以上
8. 粉碎鐵網:4 mm
用途:
供木質廢棄物進行第二階段破碎,利用迴旋刀與固定刀破碎方式,將粒徑5公分以下粒料,粉碎至5mm(毫米)以下之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