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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項目

費額 (元/組)

備註

W01

風洞設備使用費

五萬

以每天使用八小時計。

W02

帷幕牆試驗

a.氣密性能試驗
 (CNS 13971、ASTM E283-04)

三萬

1.每件試體不論試驗項目數,均須收取基本占艙費二十一萬元,占艙時間含安裝、測試與拆除以二十一天為限,超過一天每一天加收一萬五千元。
 2.h項試驗包含氣密試驗一次、靜態水密試驗三次、動態水密試驗一次、正風壓或負風壓結構性能試驗二次、設計值層間變位性能試驗一次、一點五倍正或負風壓結構性能試驗二次、一點五倍設計值層間變位性能試驗一次等試驗。

b.靜態水密性能試驗
 (CNS 13974、ASTM E331-00)

三萬

c.動態水密性能試驗
 (CNS 13973、AAMA 501.1-05)

九萬

d.正風壓或負風壓結構性能試驗
 (CNS 13972、ASTM E330-02)

四萬

e.設計值層間變位性能試驗
 (CNS 14281、AAMA 501.4-00)

四萬

f.一點五倍正或負風壓結構性能試驗
 (CNS 13972、ASTM E330-02)

四萬

g.一點五倍設計值層間變位性能試驗
 (CNS 14281、AAMA 501.4-00)

四萬

h.帷幕牆及其附屬門、窗物理性能試驗
 (CNS 14280/ AAMA501-05 )

五十萬

W03

門窗試驗(CNS 11526、CNS 11527、CNS 11528)

三萬

以每件計,每件試體最多進行三次試驗,超過者每增一次試驗加收一萬元。

W04

建築風洞試驗

a.建築環境風場試驗

三十五萬

 

b.建築外表披覆物風壓試驗

四十七萬

c.建築結構風載重試驗

五十二萬

d.建築環境風場試驗+建築外表披覆物風壓試驗

五十四萬

e.建築環境風場試驗+建築結構風載重試驗

五十九萬

f.建築外表披覆物風壓試驗+建築結構風載重試驗

七十九萬

g.建築環境風場試驗+建築外表披覆物風壓試驗+建築結構風載重試驗

八十八萬

W05構造與設備耐風試驗耐風目測試驗a. 十一級風以下十萬

1. 占艙時間含安裝及拆除以二天為限,超過一天每一天加收一萬五千元。

2. 可執行三個風速點,每個風速點執行五分鐘。

b. 十二級風以上十五萬
振動量測試驗a. 十五級風以下二十萬

1. 占艙時間含安裝及拆除以五天為限,超過一天每一天加收一萬五千元。

2. 可執行三個風速點,每個風速點執行五分鐘。

3. 振動量測項目以加速度、速度及位移為限。

b. 十六級風以上三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