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首針對我國之國產竹材為原料製成竹建材,包括:作為竹管厝之原竹管材、常見用於裝修用材之竹集成板與新興之輕型結構用束狀竹層積材等進行工程性能之評估,分析其物理、力學等基礎性質,及作為隔熱、保溫等裝修用材使用時之熱特性。再者,就以往之文獻顯示,針對各類木質建材之防火或耐燃性試驗以因應其使用面向或適用範圍發展出多種試驗方式,惟以竹作為建材或室內裝修用材之防火耐燃試驗仍較缺乏與不明,故本研究依據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4705-1建築材料燃燒熱釋放率試驗法-第1部:圓錐量熱儀法進行新興之輕型結構用束狀竹層積材之燃燒特性評估。
木竹建材之耐燃技術以圓錐量熱儀試驗進行分析,圓錐量熱儀試驗結果顯示,170℃熱處理束狀竹層積材與未處理束狀竹層積材在未使用防火漆的條件下,兩者均未符合耐燃3級之規定,其中又以HS組的耐燃性質較差,總熱釋放量較高,引燃時間較快。兩者之總熱釋放率分別為52.22與58.86 MJ/m2,引燃時間分別為50.40與36.06 s。使用市售之防火漆FW 65與FW 265後,兩者之總熱釋放量則可降至0.37-0.70 MJ/m2間,符合耐燃3級之規定。
為了符合市場需求,本研究使用透明之防火塗料進行塗佈設計,以及使用不同厚度條件之木竹單板貼附於矽酸鈣板基材,製成可同時保留木竹天然紋理又能達到防火效果之裝修材料,試驗結果顯示,使用透明之防火塗料耐燃較果顯著,均能通過CNS14705-1試驗標準中規定之耐燃三級;而不同厚度條件之木竹單板貼附於矽酸鈣板基材之試驗結果,以0.4 mm弦切竹單板、0.3 mm集成竹薄片、0.5 mm柳杉薄片等厚度較薄之條件能通過CNS14705-1試驗標準中規定之耐燃三級。

圓錐量熱儀法試驗